环境影响评价公告信息(第一次)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
建设项目名称:浙江诺维雅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旋薄轻量真空保温杯项目
建设性质:扩建
建设地点:武义县泉溪镇金岩山工业区纵一路6号
建设规模及内容:项目占地面积29657.8m2,建筑面积31000m2,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,购置注塑机、水胀机、缩口机、超声波清洗线、自动涂装线等生产设备,预计投产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只旋薄轻量真空保温杯的生产规模。
二、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浙江诺维雅工贸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武义县泉溪镇金岩山工业区纵一路6号
联系人: 郑强 联系电话:13777533132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
证书号码:国环评证乙字第2028号
联系地址: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54号
联系电话:0571-85351215
联系人:唐工 E-mail:245425188@qq.com
四、环保局名称及联系方式
环评审批部门:武义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
联系地址:武义县塔山社区湖滨路15号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
联系电话:0579-87673710
五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: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六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传真等方式,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。建设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,并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[注]: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。
浙江诺维雅工贸有限公司
2018年8月9日